土地租赁纠纷完胜
作者:兰丰战 更新时间 : 2020-12-30 浏览量:316
案情:某女与其父母在村中分得土地,后外嫁他村,在他村未分得土地。其父母年迈,母去世在先,老父将土地租赁他人,至纠纷发生时已届七年。期间,因土地集中规模经营兴起,他人将土地再次流转获益较大。某女诉至法院,以其父亲未经授权擅自转让土地经营权(包括该女的承包地)为由,要求确认转让协议无效。
审理:庭审中,某女提出其赖以该土地为生、舍此再无经济来源,要求法院保障其生存权;又,提交由两证言佐证------其父年老精神不健全、被人欺骗而转让土地;其自始不知土地转让情事,未超出诉讼时效等。法庭对抗甚为激烈,以致于某女称其诉前咨询过法院某某、某律师,皆称能胜诉要回土地……我以诉讼时效、表见代理予以抗辩。我的当事人,本案的被告,从事规模养猪(猜测年入百万),庭后道,“这年头,政策这么好,哪样不能致富?到法庭上说赖几亩土地为生,只是见利忘义想要回土地的借口。”
结果:业经两次庭审,审判程序终结。书记员通知我前去取裁定书,某女撤诉了!
小结:两军对垒、摇旗呐喊、酣战正烈,突然间,对方鸣金收兵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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