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被撞死亡维权,一审驳回起诉,二审发回重审!
作者:兰丰战 更新时间 : 2017-05-23 浏览量:696
八十岁高龄的老人被邻居倒车撞倒,致椎骨骨折。因系多年的和睦邻居,受害人亲属未报警;仅到当地医院拍片,医生建议回家静养、不收治。后,老人瘫痪在床,肇事者始否认侵权行为,诉至法院。审理期间,因无住院病历,司法鉴定机关拒绝就伤残等级作司法鉴定;唯一有效证据是对侵权者的录音,录音中侵权者仍百般抵赖,但仔细推敲,可推理出其撞人之事实;一审庭审中,侵权者承认与老人女儿一起车载老人去医院拍片之事实,但谎称是邻里帮忙行为;未报警且目击村民不敢作证,案件迷离!尤为不行的是,诉讼中老人死亡。为此,代理人提出老人椎骨骨折是侵权行为的直接后果,构成八级伤残;老人因年老体衰又遭致骨折瘫痪达半年之久与老人死亡之间存在高度盖然性的主张,并以老人死亡计算相关经济损失,且鉴于老人自身因素令侵权人承担50%的赔偿责任。但,一审法院以无证据证明老人受伤系侵权人造成且赔偿数额无法律依据为由,驳回起诉。
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基本事实不清、适用程序严重违法”,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至此,维权告一段落,曙光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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